为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进“青春建功十四五”广东青年岗位建功行动,发挥先进示范作用,弘扬引领职业文明,展示青年良好形象。近日,团省委决定命名60个集体为“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经过现场答辩、片区评审等激烈角逐,我所被授予“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荣誉称号。
获得“2021年度广东省青年文明号标兵号”的荣誉称号,体现了我所“党建促所建、所建巩党建、党建带团建”发展方针的正确性和有效性,也体现了我所党支部对青年律师的正确教导及带头作用。在今后的工作生活中,我所青年文明号全体成员将继续在我所党支部的带领下,以青年文明号为载体,积极塑造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新形象,充分发挥示范作用,进一步激发青年律师活力,充分挖掘青年文明号集体的新时代新内涵。
李大钊曾说:“青年之文明,奋斗之文明也。与境遇奋斗、与时代奋斗、与经验奋斗。故青年者,人生之王、人生之春、人生之华也。”青年文明号标兵号是对过往不懈奋斗的肯定,更是对未来坚持奋斗的指引。我所将继续组织开展业务培训、党史专题学习会、红色书籍阅读分享会、体育竞赛、公益服务等形式多样的实践活动,鼓励青年律师充实自我,不断在岗位上建功立业,凝聚磅礴青春力量,谱写新时代法治建设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