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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岗调薪,你调对了吗?

2020-10-28       作者:

一、案件情况

韦某是乙公司的员工,在2013年8月16日开始,先后在甲、乙公司从事仓管员工作。乙公司在2017年8月25日向韦某发出《员工到岗通知》,要求韦某在2017年8月26日到车间从事包装岗位工作。韦某当然不同意这次调动,他写了《关于调回原岗位申请书》,说新岗位劳动时间长,工资待遇降低,不同意这个安排。他还多次通过找主管谈话并偷偷录音等方式想继续在原岗位工作。在双方协商不成后,韦某于8月28日申请离职。之后韦某越想越气,公司凭什么把我调到又累工资又低的岗位,于是提起劳动仲裁,诉称因公司单方调岗被迫在2017年8月28日起离职,请求:1、确认申请人韦某与被申请人甲公司、被申请人乙公司于2017年10月30日解除劳动关系;2、两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39570.16元。


二、案情分析

甲、乙公司在收到仲裁材料后,一度一筹莫展,不懂得如何处理,一个简单的要求员工到另外一个岗位的通知,怎么会演变成员工离职并且提起仲裁呢?这个《员工到岗通知》要求员工到车间包装岗位,又是否合法?

甲、乙公司在到本所进行咨询后,本所律师听取了案件的基本情况,对案件进行了初步的梳理和解释,在详细研究案件材料后,进行了以下分析。

首先,根据甲公司提供的资料,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韦某确实与甲公司存在劳动关系,他从事普工工作,签订了劳动合同,并且甲公司也按规定为韦某缴纳了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的社保费用。不过自2014年8月起甲公司与韦某就不存在劳动关系了,因此韦某请求甲公司解除劳动关系及支付经济赔偿金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其次,根据乙公司提供的资料,乙公司与韦某是存在劳动关系的,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中明确约定,公司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调整职位和工作内容,韦某愿意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他申请离职后,公司依然在为他缴纳社保费用,并多次向他发出《催促员工上班通知书》,但韦某仍拒绝返工,因此韦某请求支付经济赔偿金亦缺乏法律和事实依据。


三、裁判要旨

首先,甲、乙公司是两个独立登记的主体,在庭审时韦某与甲公司均确认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期间签订了劳动合同,并有证据显示在此期间为韦某缴纳社保费用的单位为甲公司;另外有证据显示韦某自2014年9月起至今缴纳社保费用的单位为乙公司。综上,仲裁委员会确认韦某与甲公司在2013年12月至2014年8月存在劳动关系,并自2014年8月31日起解除劳动关系。由于韦某确认自2017年8月28日起离职,并已领取了当月工资,因此韦某自2017年8月28日起与乙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其次,乙公司表明从未调整韦某的工作岗位,而韦某从事的工作岗位为普工(劳动合同上约定),且乙公司多次通知韦某返岗上班未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由于韦某既不能提供被迫辞职的依据,也不能提供被调整工作岗位的事实依据,故申请人应自行承担举证不能的后果。因韦某请求甲、乙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赔偿金39570.16元缺乏事实依据,仲裁委员会对此予以驳回。


四、出谋划策

实践当中很多企业认为自己拥有对员工随时随地调岗、调薪的权利,但是殊不知,往往你认为的权利在产生纠纷时却不好使了。在本案例中,因劳动合同中约定韦某的工作岗位为普工,公司可以行使用工自主权调整职位和工作内容,韦某愿意服从公司安排,且乙公司多次通知韦某返岗上班,做到了合法处理,因此仲裁委员会驳回了韦某支付经济赔偿金的请求。由此案例延伸,作为用人单位在调岗调薪时应该注意什么呢?

首先,劳动合同需要明确“用人单位有权根据生产和工作需要及劳动者的工作能力和表现升、降劳动者的职务,调整劳动者的工作岗位,劳动者同意并愿意服从公司安排”;同时也应明确,在“劳动者的工作岗位、职务发生变化时,按照薪随岗位的原则,劳动者同意按照用人单位调整后的工作岗位、职务支付工资”。在劳动合同中可以约定用人单位调整的主动权,包括对工作地点调整、工作岗位调整、薪酬的约定薪酬的约定、法律后果的约定等。

其次,如果员工拒绝调整岗位,可以做到四个通知,合法处理:

1)发出《关于工作交接的通知》,“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双方约定(如有),请你进行工作交接,否则属于严重违纪(如不交接,则违规,如交接,则工作交接中,应说明其岗位将调整到何处,如签名,则可视为协商一致)”;

2)发出《关于到新岗位报到的通知》,“因生产经营需要及双方约定(如有),你的岗位将由某某调整到某某,如认为调整不适当,请提出书面的异议,做出合理的说明,如你无合理的理由又拒绝到新的岗位上班的,属于严重违纪(如提出书面异议,则作相应的回应)”;

3)发出《关于再次催促到新岗位报到的通知》,“之前已通知到新的岗位报到,但你未到新岗位报到,现请你到新的岗位报到,并就之前未到新岗位报到作合理说明,否则将根据违规情况做出处理”;

4)通知工会,发出《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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